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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桀不是哑巴,是应激性失语症,这么多年,从来没有治过。

他也从来不觉得自己还可以有机会开口说话,但那天,他却冲破所有障碍说出了话。

只因为楚楚,是他的药。

可是他的失语症并没有完全治好,他还是经常说不了话,但是楚楚想听的时候,他却总能开口。

楚楚等好多年,终于等到了法定年龄可以和程桀领证。

结婚那天,她从程桀的枕头下面翻出一封信,是他手写的。

字体和他人一样刚硬挺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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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给我亲爱的小女孩:

如果我有幸能娶到你,这封信我会亲自交给你,但若是不能,我便烧了信,祝你幸福。

楚楚,你知道吗?

我是一个走在万丈深渊的人,我不怕世俗,也不怕指责,我的世界里只有黑与白,生与死。

但后来,我变了。

我畏惧世俗是因为你,我害怕指责也是因为你。

因为我不想让你受到任何指责,所以,我固执地觉得,我不能爱你。

我活的了无牵挂,生不带来死不带去,我一直以为,自己可以日复一日的活,然后平平淡淡的死。但是遇见你之后,我就开始惜命。

我知道总有一个小女孩在晚上等着我,她依赖我,信任我,需要我。

这种被需要的感觉,总是让我平淡如水的生活泛起很多涟漪。

一个空虚的人,忽然遇到一个深情相赴的人,就会不再空虚,并且从此畏惧空虚。

我承认,我不是一个清清白白活着的人,我伤害过很多人,但唯独不想伤害你。

你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,你看我的时候眼睛清澈的像一眼到底的池水,但是我却用浑浊又世俗的眼光凝望你。

我爱你,所以我罪恶的纵容你。看着你小心翼翼地靠近,我不阻止,反而还想要伸手拉下你。

我对你的爱是占有。

每一个背着罪恶的人,往往都希望罪恶从身上消失,但他们却又害怕罪恶消失。

如同我,如果我没了罪恶,我就再也不敢碰你。

我恨自己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人,因为我接近了一个清清白白的你,但是我也庆幸自己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人,否则,我将一辈子都没法靠近你。

如果我有幸,能把你娶回家,我会用生命敬你,爱你,如果不能,那我就用余生祝福你。

……

我的小女孩儿,我其实很自卑。

我自卑自己脸上丑陋的疤和无法言语的病,但是我又不甘心放手。

我每天来来回回在地狱的门前晃荡,我在犹豫要不要进去。

但其实,我甘愿做地狱里最卑劣的恶鬼。

因为我想和你在一起。

而且只想和你在一起。

如果和你在一起是罪恶,那我也要背负着罪恶。

但如果和你在一起,是让你也背负罪恶,那我甘愿一个人进地狱,不靠近你。

爱你,程桀。”

楚楚的眼泪打湿在这一张薄薄的纸上,原来她深爱着的人,也在很小心地爱着她。

程桀洗掉一声酒气,才敢进来抱住流泪的楚楚。

她仰起头看他眉骨清晰的眼。

“程桀,你不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人,在我心里,你是一个闪闪发光的神,你是我的神。”

她亲吻他的眼睛,打湿他纤长的睫毛。

“我喜欢你脸上的疤,我觉得很迷人,这可能就是你身上,跟别人最与众不同的符号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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